在日本護照遺失怎麼辦?
在日本旅行時護照遺失或被偷,先別慌。台灣護照在日本遺失,大多數短期旅客會走「報案 → 申請入國證明書 → 直接回台灣 → 回台後換新護照」這條路。以下依台灣駐日館處的官方說明整理。
資料最後確認:2026 年 9 月 21 日。各館處作業細節不同,出發辦理前請先打電話給負責你所在地區的館處確認。
- 到警察署報案,取得「遺失届出証明」
- 打電話給負責你所在地區的台灣駐日館處,確認要帶的文件
- 急著回台:申請入國證明書(規費 800 日圓,本人臨櫃)
- 出境前告知日本入管局與航空公司
- 回台後換發新護照
1. 先向日本警察報案
護照遺失或被偷,先向警察報案(被偷或有危險請撥 110)。之後要到警察署申請「遺失届出証明」,向台灣駐日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或補發護照時都需要這份文件。橫濱分處特別註明:派出所(交番)開的收據不能代替。
2. 聯絡負責你所在地區的台灣駐日館處
台灣在日本有 6 個館處,各自負責不同縣市。請依你目前所在的地區聯絡,並先確認要準備的文件與處理時間。
| 館處 | 緊急聯絡 | 負責地區 |
|---|---|---|
| 駐日代表處(東京) 總機 03-3280-7811 |
080-1009-7179080-1009-7436 | 東京都、青森縣、岩手縣、宮城縣、秋田縣、福島縣、茨城縣、栃木縣、群馬縣、埼玉縣、千葉縣、新潟縣、山形縣、山梨縣、長野縣 |
| 橫濱分處 總機 045-641-7736 |
090-3211-7576 | 神奈川縣、靜岡縣 |
| 駐大阪辦事處 總機 06-6227-8623 |
090-8794-4568 | 大阪府、京都府、兵庫縣、滋賀縣、奈良縣、和歌山縣、愛知縣、岐阜縣、三重縣、富山縣、石川縣、福井縣、鳥取縣、島根縣、岡山縣、廣島縣、德島縣、香川縣、愛媛縣、高知縣 |
| 福岡分處 總機 092-734-2810 |
090-1922-9740 | 福岡縣、熊本縣、大分縣、宮崎縣、鹿兒島縣、長崎縣、佐賀縣、山口縣 |
| 札幌分處 總機 011-222-2930 |
080-1460-2568 | 北海道 |
| 那霸分處 總機 098-862-7008 |
080-8056-0122 | 沖繩縣 |
3. 急著回台灣:申請「入國證明書」
在台灣有戶籍、因護照遺失來不及補發又急需返國的人,可以向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,持證明直接回台灣。依橫濱分處的說明,重點如下:
- 規費:800 日圓
- 申請方式:本人臨櫃申請,不能郵寄
- 處理時間:各館處不同(橫濱分處說明約 1~2 個工作天;大阪辦事處收費表的一般處理時間為原則最短 5 個開館日),請先電話確認
- 要準備的文件(護照遺失者):入國證明書申請表、照片 2 張、警察署核發的遺失届出証明、遺失護照說明書、國民身分證,以及已訂好的回台機票資料(姓名、日期、航班)。實際文件以各館處說明為準
- 限制:只能用來返回台灣,不能前往其他國家或經由他國轉機;回台後必須換發護照才能再出國
4. 還要在日本待比較久:補發新護照
也可以在日本直接申請補發護照,但必須本人到館處臨櫃辦理,新護照需寄回台灣製作,約 3~6 週(東京代表處說明,新護照須寄回台灣製作)。短期旅遊通常來不及,改申請入國證明書比較實際。
5. 出境前:告知日本入管局與航空公司
台灣駐日館處提醒,使用入國證明書出境前,應向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及航空公司告知,並詢問出國是否需要辦理手續。建議拿到入國證明書後先打電話給航空公司,確認報到時要出示的文件。
出發前的預防準備
- 申請入國證明書需要國民身分證,出國時建議隨身帶著,並和護照分開存放
- 用手機拍下護照資料頁,存在雲端或傳給家人
- 把負責旅遊地區的館處緊急電話存進手機
常見問題
先向日本警察報案,並到警察署申請「遺失届出証明(由警察署核發;橫濱分處註明派出所的收據不可)」,之後向台灣駐日館處申請時需要這份文件。
可向負責你所在地區的台灣駐日館處申請「入國證明書」,持入國證明書直接返回台灣,回台後再換發新護照。規費 800 日圓,須本人臨櫃申請;處理天數各館處不同(橫濱分處說明約 1~2 個工作天;大阪辦事處收費表的一般處理時間為原則最短 5 個開館日),請先電話確認。
不行。入國證明書只能用來返回台灣,不適用前往其他國家或經由他國轉機回國;回台後必須換發護照才能再出國。
可以,但須本人到館處臨櫃申請,新護照需寄回台灣製作,約 3~6 週(東京代表處說明,新護照須寄回台灣製作)。短期旅遊通常改申請入國證明書返台。
要。台灣駐日館處提醒,使用入國證明書出境前,應向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及航空公司告知,並詢問出國是否需要辦理手續。